一、县情简介
巫山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东邻湖北省巴东县,西接奉节县,南与湖北省建始县毗连,北与巫溪县及神农架林区接壤。县境东西最大距离61.2公里,南北最大距离80.3公里。总面积29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0274公顷。辖24个乡镇、2个街道,307个村33个居委会,总人口63万。
全县基本县情可概括为“一户五县”。一户:地处三峡库区腹心,是“渝东门户”。五县:一是经济小县。经济总量在全市区县中排名靠后,有低收入人口8.6万人,是新一轮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二是资源富县。煤炭储量4.7亿吨,占重庆总量的1/6;铁矿储量3亿吨,是重庆唯一的大型铁矿床;石灰石、大理石、水能资源丰富。三是旅游强县。三峡风光驰名中外,小三峡位列重庆“六大精品景区”之首,巫山红叶、神女峰、大昌古镇等旅游品牌享誉全国,有“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四季云雨、千年古镇、万年文明”,是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中国优秀旅游名县”、“中国旅游强县”。四是文化名县。204万年前的龙骨坡“巫山人”是亚洲人类的发源地,5000年前的大溪文化遗址是新石器文化的代表;有《神女赋》、《高唐赋》等名诗名赋近1000首,秦末汉初古栈道、千年悬棺等古迹40多处,珍稀文物1000多件,居三峡库区之首。五是移民大县。巫山县是三峡工程重庆库区首淹首迁县,全县淹没陆地面积49.3平方公里,涉及15个乡镇,动迁人口近10万人。目前,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招录单位及职位简介
(一)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简介
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公)设7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参公)58名,在编51人。
本次招录的工作人员均到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属事业编制(参公)。
各职位基本情况如下:
财务管理1:
1、负责财政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财务管理2:、
1、负责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2、负责县财政电脑及软件系统维护。
(二)县社会保险局简介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为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单位参保征缴科、个人参保征缴科、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待遇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医疗费用审核科、医保工伤生育待遇科、稽核督查科。
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政府关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接续、转移工作;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负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核发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业务经办指导、监督和协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会计财务核算管理,编制财务报告;负责社会保险咨询,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培训、调研工作;负责稽核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展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统计局简介
巫山县统计局现有干部职工16名(其中:领导4名,副调研员2名),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局管理事业单位2个(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县普查中心)。其中:局机关有行政编7名,实有7人;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有参公编制7名,实有5人;县普查中心参公编制5名,实有4人。目前,县统计局承担的主要任务:一是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三是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全国大型普查及1%人口抽样等相关专项调查。四是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统计工作;依法对乡镇(街道)、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五是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六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做好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七是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八是加强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四)县公安局简介
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是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掌握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县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指导本县各级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治安、刑事(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经济领域犯罪等)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指导本县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的建设;依据公安业务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指导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负责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组织灭火救灾;负责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解毒所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来巫山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监察、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等。
公安事业是和平年代最崇高的事业,公安队伍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是党和人民最可依赖的队伍。人民警察全身心扑在公安事业上,为公安工作呕心沥血、不辞辛苦。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每一位人民警察代表的都是国家的形象。国家赋予警察的权利与义务,让每位公安民警心中充满着巨大的国家荣誉感和民族自豪感。
警察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警察是统治阶级实现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依靠暴力、强制和特殊的手段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我国,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
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警察是一种有组织的专政职能工具,警察的职责确定警察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保卫工作。警察的行为是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实施的,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警察的任务之一,就是要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该行为具有明显的对抗性。因此就需要警察拥有相应的力量武装,才能有效地保证完成同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任务。战胜敌对势力和犯罪。所以,警察的任务以及职权决定了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力量。
警察活动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警察依法实施的一切活动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警察的行为是国家行为。警察活动具有不可违抗性和服从性。警察的职权来自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既然警察的行为代表着国家行为。因此,警察活动就必然有国家作为后盾,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必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