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地方性法规、规章。承担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主城区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国家级开发区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区县(自治县)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区县(自治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承担由市政府组织制定的主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主城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区县(自治县)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拟订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承担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规范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承办地图审查工作;承办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主城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区县(自治县)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主城区内的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定城乡规划和测绘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测绘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的技术规定、技术标准和地方规范;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测绘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跟踪管理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负责对违反规划、测绘行政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拆除违建筑的有关工作;负责局监察业务办公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监察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规划监察信访的处理工作;负责区分局规划、测绘监察执法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协助规划监察执法网络系统的建设工作;协助局组织人事处做规划、测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法规处做好规划、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