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含试教和面试)等程序,以下6人进入体检程序,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https://www.cshrss.gov.cn/ggfw/rsrc/gkzk/sydwzk/ksgg/201603/t20160325_895910.html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2、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4、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11
监督电话: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31-88665716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