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泸州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泸州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艺术、体育、科技类教师共1-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艺术、体育、科技类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舞蹈、体育、科技、表演、主持、绘画、书法等相关专业或专业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群文活动组织能力;
(四)符合人才正常流动条件,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调动不受政策和规定限制。
(五)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考试和录取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30日,共七天。每天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青少年宫508室(忠山路二段8号),联系电话:3107598,13982407605。
报名时,报考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特长证书等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照3张,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可在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市党政网、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州共青团等网站下载)。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符合1:5开考比例,没有达到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考试时间: 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特长展示、面试相结合,笔试占30%、特长展示占30%,面试占40%。笔试后,根据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岗位数1:5的比例组织特长展示和面试。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考察。经考察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入(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