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从业资格的法定证明。在基础教育序列,教师资格分为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各个层次的教师资格不能互通可向下兼容。
一、学历标准
根据《教师法》和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业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应届学生在未毕业时可以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必须要由学校教务处出具能正常毕业的证明,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二、教师资格考试
所谓教师资格考试,就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的统称。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师范教育类学历者,可直接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学历者,在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前须参加相应类别(A、B两类)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自学考试并达到合格要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参加A类考试;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参加B类考试。
全省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每年4月和10月进行两次。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高等学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雅安市及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雅安市:2239493
雨城区:2222936
名山县:3222397
荥经县:7622754
汉源县:4224174
石棉县:8862091
天全县:7222297
芦山县:6523706
宝兴县:6822089
2.普通话水平考试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在雅安市可以进行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下等级测试。全市设有三个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市教育局语委办、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农业大学。开展测试的时间为每年的4至5月和11月,申请普通话检测者可于测试期内到任一测试站报名申请检测。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知识水平;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和运用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板书设计的能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学科专家评审组采取试讲、借班上课、答辩等形式对申请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检测。
三、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医院由雅安市教育局指定。雅安市教育局确定的体检医院为: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育才路)。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医院由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认定权限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负责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1.雅安市各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和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认定。
2.雅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除上述机构外,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任何单位、部门、学校均无权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时限
教师资格认定非日常性工作,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每年春秋两季各集中受理一次。每年4-6月和9-11月为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时段。认定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集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程序进行。雅安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将通过雅安教育网、雅安之窗和公文通知等形式,提前就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安排进行公告。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为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具体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次260元,其中自学考试费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检测、认定费200元。
七、办理程序
1.申请者到本人所在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对应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自学考试。
2.申请者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考试。
3.申请者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在规定的时限内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体检表》、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学历证、身份证、《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者在通过现场确认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庚即分科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范围、要求、时间、地点将同步公示在雅安市教育局网站、雅安之窗公示栏上,并将测试时间、地点通过电子邮箱通知申请者本人。
6.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考试合格者于考试后一月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雅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