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01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南通市政务中心1401室);联系电话:0513-59000619。
(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ntgjj@ntgjj.com
(二)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到2016年4月30日17:30前。
(三)报名材料
1.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网上报名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电子文本的形式发送到以上公布的报名邮箱。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我中心根据本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当场进行初审和复审;网上报名:我中心对网报材料进行初审,面试前对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网站、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ntgjj.com)公告。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通知本人。
4.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5.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
体检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则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在2016年8月底前凭报到证、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59000619 综合科
监督电话:0513-59000604 监察室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