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元阳县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的体检和审批录用工作,现将体检及招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1年10月24日上午。
(二)相关要求:进入体检的考生请空腹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早上8:00到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集中,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和4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含体检表、录用表所需的照片)。
(四)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县人民医院负责收取。
二、档案转递
各位考生的档案务必于2011年11月5日前转到元阳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即时到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
三、体检时须提交的相关证件
(一)《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三)县教育局出具的代课证明原件一份(证明内容含代课时间、代课学校、代课年限等)。
(四)政审材料一份(由县教育负责统一办理)。
四、考生档案逾期未转到或根据岗位要求未按时提交相关
证件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元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5645219。
六、元阳县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5642311。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