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池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集中招聘3名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以公开集中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7.专业要求:经济学、法学、哲学、政治学、工商管理类、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现役军人;②新录用两年内(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③本市新聘用两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⑥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⑦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4.通过本方式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年限为三年。
5.年龄及所有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3月28日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及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邮寄方式报名。报名需递交的材料:①报名表,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③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⑤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28日。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编:547000;电子邮箱:hcdxrsk@163.com;联系人:邓强华;电话:0778—2300445、18977866900。(相关报名表格请登录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及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网站查看和下载)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后,于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邮件等方式回复报考人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4.组织考试。采用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写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环节;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和答辩结束后,按三项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5.体检和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采取到考生学习、服务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方面深入了解的方式进行。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该职位视为空缺。体检时间初定为2016年5月9日,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6.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对象。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及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8.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试时间及要求
1.报到时间和地点: 通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6日下午5:30前到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河池市委党校行政办公中心208室)报到,进行审查确认,考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如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领取准考证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2.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河池市委党校。
3.写作测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0:00
4.教学试讲及答辩时间:2016年5月8日上午8:30开始 。
5.考试内容及办法:
(1)写作测试:以考察相关知识和理论文字功底为主。写作测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写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的人选,写作测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不达及格线不能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
(2)教学试讲及答辩
①教学试讲:教学试讲、答辩在写作测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试讲内容在前一天写作测试成绩公布后,由主考方交到被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环节的考生手中,教学试讲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形象仪表等。教学试讲分值80分,时间约18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②答辩: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20分,时间约8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教学试讲+答辩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但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教学试讲、答辩人员比例在1∶1以下(含1:1)时,考生试讲、答辩总成绩要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3)计分办法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写作测试成绩×40%+(教学试讲+答辩)成绩×60%。
教学试讲及答辩全部结束后,计分员统计得分结果并报监督员、主考官审查,后交校党委讨论通过,由主考官现场宣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改为“取教学试讲成绩高者为人选”)综合成绩、教学试讲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主考官”,经批准后,由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六、聘用和待遇
所招聘的教师按市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人员有关政策执行,并需与单位签订3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一年)。
七、本方案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8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