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和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四川省籍、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岳池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和学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名额、岗位及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用人单位依法年检、登记且年初申报进人计划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具体岗位(具体名额、岗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原则、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乡镇事业单位应聘者只填报职位,其具体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自愿选择)。
(3)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4)考试费用:笔试按50元/科·人(报名时)收取;面试按80元/人(面试前)收取。
2、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4日
3、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4、《准考证》领取:应聘者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11月17日至19日在报名处领取。
5、资格审查:报名时只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必须按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报考。在考核时,凡与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应聘同一岗位的各考试环节须形成竞争,笔试时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为2:1,调整后仍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调减、取消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应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考试、考核及体检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公文写作等)和专业科目,卷面分为1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于2011年11月11日前将享受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报送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按规定加分。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0日。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第二名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操作,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报名处和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考核及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由县人社局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对象)。
(1)考核。主要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治思想、学科成绩、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考试后15日内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凡是有违纪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不予聘用。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报考者个人负担(本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或医生建议复核的,需本人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核,且作为最终复核标准,其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3)因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被取消应聘资格而出现的空缺职位,经批准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报考条件设定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示
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在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乡镇事业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在选岗时出现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经选岗和初次聘任培训合格后,按程序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聘用等手续。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一)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制管理,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有关要求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受聘者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计入合同期内),试用期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826—5244220(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826—5222604(岳池到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