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永兴县拟统一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教师168名。其中普通高(职)中专业教师 68名;初中阶段专业教师42 名;小学阶段专业教师58 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情况见附件《2016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
招聘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职中文秘、电子技术、机电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教师暂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3)报考小学教师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小学、初中、职中、高中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4)服从工作安排,一经聘用,至少要在永兴县服务5年以上。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邮箱:yx5527643@163.com)两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永兴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临时通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永兴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至4月12日17:00(不含4月2-4日放假时间)。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4.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于笔试前一天到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二楼208室)领取。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14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永兴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于4月19日公布。
(4)报名缴费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把报名所需证件通过电子扫描发至邮箱 yx5527643@163.com初审资格,且在笔试前两天(5月5日)带证件原件到永兴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7室)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约占30%)和招聘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永兴县长郡文昌中学。
4.笔试成绩公布。5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分试教与答辩两个环节。
⑴试教:
①时间为15分钟,采取说课的形式。
②试教内容: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③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和内容。
④试教时间和地点:试教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7:30开始。地点:永兴县长郡文昌中学。
⑵答辩
①时间为5分钟
②答辩内容:招聘学段学科相关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
③抽签确定答辩内容。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30%+答辩成绩×2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答辩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735-5529079 ; 考务咨询:0735-5527643
永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1. 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高中、职中)
2. 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初中)
3. 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小学)
4.《2016年永兴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