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6〕01号)和德阳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旌阳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德阳市旌阳区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申请资格种类分别是: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
2.4月20日-4月30日到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请申请人体检前先咨询是否可以参加体检,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5月5日-5月15日(工作日)到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4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体检表;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⑦近期小二寸(长4厘米、宽3厘米)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自考合格成绩单(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公告。(公告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网页公示公告栏)
5.本次认定结束时间为7月10日。
三、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 :旌阳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 0838-2537080
2016年3月30日
旌阳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