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现将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体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如发现体检、考察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可来信来电反映。(电话:3367075、3393252,通信地址: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办公室)
二、体检集合地点
安排于4月6日(星期三)上午在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市红十字医院)旧门诊楼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三、体检要求
1.报到。体检对象应于4月6日(星期三)上午7︰5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前往医院体检。体检时医院需收取体检费450元,此项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缴交。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附件:
1、体检对象名单
体检对象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shanweirc.com/1459481974671.html
姓名 | 体检时间 |
黄德家 | 4月6日 |
李素清 | 4月6日 |
钟斯琳 | 4月6日 |
麦景亮 | 4月6日 |
林依丽 | 4月6日 |
吴切思 | 4月6日 |
黄泽明 | 4月6日 |
杨清隆 | 4月6日 |
许泽灏 | 4月6日 |
文伟程 | 4月6日 |
林炼琦 | 4月6日 |
陈逸诗 | 4月6日 |
许少佩 | 4月6日 |
叶思思 | 4月6日 |
李夫 | 4月6日 |
陈晓岚 | 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