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字〔2016〕1号)要求,结合我县2016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全县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2.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今年是教师资格统考第一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不同。如果未参加全国统考者应该登录“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进入此报名系统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的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如果是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请点击参加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4.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证书制作时间:6月10日—7月9日
6.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7.证书领取时间:7月10日
二、现场确认需申报的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员均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二份。 (请用A4纸张打印,并手写填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经审查基本材料合格后,再通知参加体检。)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师范专业毕业的在职教师提供)
8.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师范专业毕业的非在职教师提供)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提供)
10.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11.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咨询电话:0817-5530002
南部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