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隶属于卫生局,招录人员的时候为事业编制。
(现在)政策变了,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合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且参公管理,请问原来的新农合管理办工作人员是否能享受参公管理待遇!!!
(现在)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参公管理了,是不是原来新农合管理办的编制人员就不能在合管办上班了?
回复:具体还请直接咨询所在单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