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澧县2016年第一次县委编委全会精神和《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文件精神,临澧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在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职位计划
环境监察职位4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县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
1、报名。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履历及所需相关材料,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于4月11日至12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报名。(联系人:蒋文,联系电话5555607;联系人:袁年军,联系电话:5801160)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遴选岗位工作职责所必备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4月15日上午9点,面试时间为4月18日下午3点。
4、体检。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时间为4月20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
5、考察。时间为4月21日至22日。
6、办理转任手续。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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