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要求,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日、 13日举行。现就2012年度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10月21日—11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13日,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12月7日—14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点为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9:00—11:30 | 经济法 |
四、准考证领取:2012年4月1日—5月13日考生自己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即可。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