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6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做好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24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25日;
网上缴费时间:4月24日-29日。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1、2016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6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考生须选择应试考区,现场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三)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9日17时。2016年5月16日-22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四川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人事关系在四川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四川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五)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三、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文件规定,面试报考费为280元。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6年6月20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八、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经与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协商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将不再打印纸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九、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信息有误或因弄虚作假造成认定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省本次面试设置成都市和绵阳市两个考区。
其中:成都考区接受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段考生面试申请;绵阳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学段考生面试申请。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3、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