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我校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6 日—4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99号
天津市新华中学校务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300204
电 话:23288278
联系人:李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新华中学
2016年4月5日
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60405152917829&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