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岗位28个,其中,教学科研岗位27个,实验技术岗位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方案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理工大学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
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
1.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2.实验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登陆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按“教学科研岗位信息”的要求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主要代表作可用复印件;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实验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请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按“实验技术岗位信息”的要求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 个人简历,其中学习及工作经历从初中填起,时间不能间断;
②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1. 教学科研岗位:从本招聘方案发布即日起开始报名。
2. 实验技术岗位:拟于4月18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tjut.edu.cn/和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 教学科研岗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上招聘系统回复应聘申请。招聘对象为博士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 实验技术岗位:报名同时,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上招聘系统回复应聘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和考核
1. 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实验技术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环节,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1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暂定在4月下旬,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
为确保考生能正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笔试前一天安排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对于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通过后声明放弃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岗位必需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拟安排在笔试结束半小时后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
笔试和技能测试后,学校依照应聘岗位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网上招聘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中进行公布。应聘人员亦可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资格情况。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暂定于5月上旬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面试具体安排。
(4)公布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应聘人员可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体检资格情况,并请随时登陆系统中的“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体检具体安排。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学校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我校网上招聘系统中的“人员公示”栏目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一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 ,工作人员: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60216276
重要提示:我校2016年1月公开招聘计划停止招聘,不再接受报名。
天津理工大学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