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于1985年,是隶属于天津市教委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国内最早建立的综合性省级教科院。其主要职能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改革发展,从事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现有高级职称专业研究人员60余人,其中博士(后)26人,近几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0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40余项。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科研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应聘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应;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专职教育科研人员。
人数:5人。
岗位资格条件:教育决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法学、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高教管理、高教评估、高教统计测量、计算机信息技术。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教育学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育学博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者;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主页(http://www.tjjky.org)发布,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时间为全年招聘。
(二)报名
1.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通过天津教育科学研究院主页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请在报名时间内到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人事处(南开区复康路25号906室)报名;网上报名的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kyrsc@163.com。
咨询电话:022-23369960;联系人:张春东。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学校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必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6)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论文和著作;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课题;
③重要获奖情况;
④其他反应应聘者学术水平的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职位要求和报名条件的参加考试。在我院主页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内容: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方面的问题。面试时间、地点在我院主页公布。
(五)体检
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并按照我院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我院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要求在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主页公示。公示期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我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