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者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进行择优录取。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我县社会招聘59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辅警队员51名,女性辅警队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要求1.65以上,能胜任职位岗位要求;
4、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退伍军人及在本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2年以上的放宽到35周岁,部分工作岗位放宽到4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1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县城府前路1号县公安局五楼502室。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763-8484003。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连南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2)《连南县政府购买服务类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填写,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退役军人证和从事过警务辅助的单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2016年连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有关要求,一经报名,不得改报职位。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报考者于5月9至11日到县城府前路1号县公安局五楼502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命题,主要为法律及有关业务知识和公共基础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参加了笔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男子1200米长跑和引体向上,女子800米长跑和仰卧起坐(评分标准见附件3)。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以笔试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项总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3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匹配,面试结束后随即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三项考试总成绩50分以上的进入应聘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三项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按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身份管理,工资待遇按购买服务技术类标准执行,聘用期满后,视其工作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能测试或体检。
(二)招聘各环节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我局警务辅助人员出现职位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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