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医院因事业发展需求,急需补充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江油市外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报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具体条件
报考者属江油市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后),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0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考岗位及名额
单 位 | 岗位职数 | 岗位名称 | 学历 | 岗位所需专业 | 备注 |
江油市人民医院 | 1 | 骨科 | 研究生 | 骨科 |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考单位报名,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可从网上下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相关证件报名。
2011年11月1日-- 11月7日
联系电话:江油市人民医院 0816-3254016
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八楼。
五、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出现成绩并列的,按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对实际进入面试只有1人的,根据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政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核。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及政审合格后可办理调(流)动手续;属辞聘(职)或解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上岗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调(流)动人员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与单位正式签定《江油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岗位空缺情况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执行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八、信息发布
本次招考工作有关事项及所有公告均由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ou.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