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3年,我校获批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信息
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条件;
(四)具备《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岗位其他要求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持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博士持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博士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广西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体现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报名(附件1);电子邮件报名须将上述应聘所需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至各相关二级学院邮箱(见附件1),同时,发送我校招聘邮箱(gxsyzp@gx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师范学院××学院××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确定。
六、考核
博士采取由二级学院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讲(或说课)
面试、试讲(或说课),由各二级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人事管理工作规程》组织实施。
(二)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说课)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名单。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七、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级甲等等级,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持博士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到人事处报到,人事处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相关人才引进待遇按照《广西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诚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