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凡弄虚作假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兴化市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4)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6年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考生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凭所学专业的课程表在报名现场向招聘单位提出专业添加申请。招聘单位在审核其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由其主管部门向兴化市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兴化市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和指定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25日下午5: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兴化市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及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兴化市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泰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2:00—5:00,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6)考生在指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使用)。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