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