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宣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广播电视台节目播音主持岗位2个。选调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男、女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出镜效果好;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嗓音条件好,表达准确、流畅、节奏感强;热爱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以及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条件并愿意选调到广播电视台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在2011年11月9日—2011年11月10日内,持个人相关材料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旺苍粮贸超市上三楼)报名,并填写《旺苍县选调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报名表》。
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①本人简历(基本信息、学习简历、工作简历等);②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③2寸正面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县人事局和县广播电视局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及选调
(一)、面试
1、面试内容
普通话语音知识与播音发声、播音主持语言表达、播音主持人形象等。
2、面试要求和方式
①面试按新闻播报要求化妆和着装,服装和化妆自备。
②即时播报500字左右新闻稿一篇,时间10分钟。
③外景即时主持或采访5分钟。
④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面试人员的实况录像进行评分。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并根据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
经过审查、面试后的拟选调人员,上报旺苍县公开选调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县人事局统一组织考察、体检。最终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安排到广播电视台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并能完全胜任播音主持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4313573
旺苍县广播电视局: 43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