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和玉林市《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中共玉林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玉林市委党校是玉林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中共玉林市委党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玉林市委党校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3个岗位共3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全国。
2.招聘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教学工作方法。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1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
2.报名流程: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下载报名表,报名者填写《2016年中共玉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箱yldxzzrsk@163.com,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联系电话:0775-2831306。
3.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8:00至5月7日24:00。
4.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面试。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2016年 5月23-25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办公楼403室)。
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组织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面试前三天需再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本,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近期1吋免冠彩色相片2张。
为方便在外省学习、工作的考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先将上述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复印件寄送到我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92号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编:537000,电话:0775-2831306)进行初审,可不到现场递交审核材料(参加面试前三天需再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审核)。
面试前三天审核原件时,若不能提供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若不能提供符合照顾加分证件原件的,则不能享受照顾加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报名资料修改。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报考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并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复查意见并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1:3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须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理论素养、授课艺术、语言表达和形象仪表等。
试讲成绩为100分,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总成绩。
(四)照顾加分
1.从1999年起,经玉林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配到玉林市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6年7月31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上级机关选派到玉林市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在玉林市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6年7月31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玉林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
(五)排名确定
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试讲成绩再相同的,以试讲评分项目中的“理论素养+授课艺术”得分高者确定为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
1.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业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经考察符合聘用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按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与操作规程进行。体检由中共玉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后报玉林市人社局审批。
(八)聘用及待遇
经玉林市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我校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按现行玉林市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玉林市委党校机关党委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5—2832091。
中共玉林市委党校
2016年3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