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凭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合格证及普通话二等乙级
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毕业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