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近期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即从2013年4月27日至2016年4月27日),并在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在册备案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报名地点:报考江城区岗位:江城区漠江路江城区政府大院办公楼705室;报考阳东区岗位:阳东区人民政府一号楼6楼阳东区委组织部会议室;报考阳春市岗位:阳春市府前路102号市府大院4号楼309室;报考阳西县岗位:阳西县城广场路1号县政府大院1号楼203室;报考高新区岗位: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北街4号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504室;报考海陵区岗位:海陵区闸坡镇碧涛村5号楼(海陵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
(二)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填写好《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证件相片。
2.提交资料。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证件相片2张(与《报名表》上相片一致,背面写清楚本人姓名)。
3.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前由相关部门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下同)的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组)。
2.报考岗位组的考生,只填报岗位组代码,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组)面试人选(如合格考生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计划及应变等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按总成绩顺序相应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八、考试咨询电话
阳江市委组织部:0662-3316460
江城区委组织部:0662-3105400
阳东区委组织部:0662-6611532,6651103
阳春市委组织部:0662—7734467
阳西县委组织部:0662-5528812
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0662-3833808
海陵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0662-3890663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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