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桂东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30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中等职业学校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桂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1.gdjyw.com)。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5月1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投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络投递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xzyey000000@163.com,文档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并打印《2016年桂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均为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方式的报名时间截止5月13日18:00.
3.缴费。本次招聘免收考务费。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公开招聘考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个别紧缺岗位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7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9日18: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20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5月23日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或上传同规格电子照片。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5月24日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5月26日至5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县教育局508室,县内可乘2路公交车抵达)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一科《教育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6月上旬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试教。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桂东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的书面反映。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名单确认文件由县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一律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面试后,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环节中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县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 8628501。
桂东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