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经研究,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连云港市灌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至1998年1月之间出生)。
4.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地点
灌南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联系电话:0518-83968833,联系人:单科长。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吋免冠照片3张以及《连云港市灌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一份。代为报名的须持报名者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费用
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 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具体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2016年5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灌南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0518-83968833,0518-83968823。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