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北京市2016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5〕273号)精神,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北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选聘职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选聘人数共800名。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优先。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
1.毕业生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bjrbj.gov.cn),根据有关要求和步骤,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
3.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所报区应聘,按照各区公布的选聘简章参加相应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
4.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9点至5月13日17点。
5.选聘后上岗报到时间:2016年7月。
五、有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应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关于调整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其中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选拔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可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跟踪培养。
政策咨询电话:63167954、6526081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村官处)
网站咨询电话:62220660(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88511155-6112(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