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直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省直党校教学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省直机关党校2016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是隶属省委省直工委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事业编制60名,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任务:负责省直机关副处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处级干部、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负责省直单位积极分子入党前集中培训工作;负责省直单位的党务干部和宣传理论骨干的培训工作。
近年来,省直党校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创新教学方式,持续丰富授课内容,积极做好处级干部研修班、科级干部进修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等班次培训,年均培训学员300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三、招聘数量和岗位
4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党校事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要求详见《河南省直机关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nrsks.com)、河南机关党建网站(http://www.hnjgdj.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0时—2016年5月20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河南省直机关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等有关材料。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就业推荐函,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持有职业(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也一并提交。
报名者将有关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nszdx32@163.com),上述材料提供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3.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3.面试。全面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以及敬业爱岗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名单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机关党建网站上公示。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直党校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的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考生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区,迟到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题目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招聘出现缺额时,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因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予以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省直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机关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入编及聘用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机构与纪律要求
成立省直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省直工委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性事务由省直党校办公室具体承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省直纪工委等部门参与纪律监督工作,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联系电话:牛老师:0371—65367180(13838375261)
赵老师:0371—65367819(18638702575)
监督电话:0371—65866200(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
0371—65903708(省直纪工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