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迎泽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71名(附名单)。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时间: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早6:50
地点:太原市云路街15号迎泽区政府院内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写有资格复审已通过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只能以抽签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佩戴首饰。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太原市迎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迎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4日
附件:太原市迎泽区医疗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ypta.com.cn/ksdt/yzqwszp/20160505/1045477b53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