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考生报到时间: 2016年5月10日上午8:00,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体能测评集中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南广场集中,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循《2016年扬州市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递补考生须知》。
四、体能测评通知书领取时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5月6日或9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到各自报考单位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9日下午17时后,未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领取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市局14楼1419房间,电话0514—87031278)
仪征市公安局(仪征市大庆北路89号市局11楼1101房间,电话0514—83445053)
高邮市公安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市局9楼组织人事科,电话0514—84066048)
江都区公安局(江都区纬三路616号11楼1105政治处,电话0514—86060055)。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公安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