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咸宁市教育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现将咸宁市教育部门管理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截止2016年4月31日),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人社部门管理的学校由人社局负责公布。
未列入本通告的市内其他学校或教育机构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所招学生国家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请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注意。对违规招生的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法取缔,并追究相关学校及人员责任。
咸宁市教育局
2016年5月6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