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拟录取研究生:
各位拟录取考生只有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才算正式录取。现将录取后的一些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档案:
2016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在6月10日左右发放,除定向就业考生外,其他考生档案都应以机要方式在开学前寄达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地址: 吉林省 吉林市 船营区 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 研究生部 学办
收件人:刘兆会
邮编: 132012
电话:0432-64806571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东北电力大学×××学院硕士档案及学生姓名。邮寄方式仅限邮政机要(详情请咨询本地邮局)。
二、《录取通知书》寄发:
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6月10日左右,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及户口
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东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户口迁移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派出所。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定向就业考生和户口及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和调档手续。
东北电力大学研招办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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