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推进卫生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持续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赣榆区中医院公开招聘26名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计委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3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卫计委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彩色2吋照片两张和身份证、毕业证(2016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方式
可采用现场报名、电话或邮箱发送材料等方式报名。
1.报名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卫计委人事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
2.报名电话:0518-86263658;
3.报名邮箱:gywsjrsk@126.com。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赣榆区卫计委负责。通过电话、邮箱方式报名的人员需要传真或发送报名表以及其他材料的图片资料,原件考试前现场审核。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赣榆区卫计委申报,经赣榆区人社局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赣榆区卫生网和赣榆区人社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赣榆区卫计委负责组织。面试满分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能力、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赣榆区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赣榆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卫生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赣榆区卫计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赣榆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完成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经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应聘单位相关规定享受其他优惠待遇。
八、纪律、监督
赣榆区纪委(监察局)派驻赣榆区卫计委纪检委(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991517。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计委负责解释。
赣榆区卫计委
赣榆区人社局
赣榆区编办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