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陆政发[2010]59号)文件规定,陆良县统计局统计计算中心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 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必须是转正定级后的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2、取得国家认可学历,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具有统计及相同相近专业或从事过统计、经济类岗位工作3年及其以上的人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2年及其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四、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中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五、选调方式
按照陆政发[2009]59号文件要求,采取公开选调方式,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公告》以通知的形式发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
公告时间: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2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陆良县统计局统计计算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陆良县统计局统计计算中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也可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经济类岗位工作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点,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
4.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岗位比例,确属工作需要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考比例,否则,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
③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12月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⑤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⑥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考试前三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否则3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选调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办公所需计算机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2月15日前到报名点查询,也可登录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须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聘用。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只递补一次)。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初定为12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首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者,学历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
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值班)。公示期满,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选调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选调过程中作弊的一律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三)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接此公告后,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此次公开选调。
五、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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