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辅警),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人。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6人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具备符合辅警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具有本市户籍。
6.部队退伍转业军人同等条件优先。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本《简章》附件)。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彩照2张,其中部队退伍转业军人需提供有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缴纳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 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室(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2016年5月26日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harczx.gov.cn/)。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操作和体能测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体能测试达标的基础上,按计算机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分数于面试时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60%、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
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1. 劳动管理:被决定聘用人员与有关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派遣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录用人员需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
2. 经济待遇:工资待遇,试用期每月1500元;正式录用后,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江苏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公积金)。
本简章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