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优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本委队伍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编制性质
1、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市委政法委公务员编制)。
2、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全额事业编制)。
二、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未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等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的情形。
6、未受工作单位服务年限限制或服务年限已满。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一)文秘(公务员编制)岗位工作人员
1、全市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二级(含)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操作经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署名理论调研文章;
4、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6年5月10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财务管理(全额事业编制)岗位
1、全市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有财务人员从业资格;
4、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6年5月10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0至13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市、区)报考人员在各县(市、区)委政法委报名,由县(市、区)委政法委筛选推荐,每个职位每个县(市、区)限推荐5人;市直机关报考人员前往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委二办公楼二楼219室)报名。
(3)报名时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仅限报考公务员岗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仅限报考财务岗位)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②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管登记表)复印件(仅限公务员岗位);
③ 公开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或服务年限已满)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财务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⑤《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市区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为1:5以上。
2、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根据所选岗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财务处理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公告,届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岗位要求,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及文字水平、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4、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委政法委按1:1的比例组织拟选调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从考察对象里按总分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5、确定人选。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录用拟选调人员,并在怀化党建网、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人事考试网和其工作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6、试用与调入。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由市委政法委与选调对象原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745-2718361(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监督电话:0745-2717107(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中共怀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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