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省级示范学校,是全国高校中唯一被授予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生态型、公园型、民族型学校,曾获得“全国教育援藏先进单位”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学院现有8个专业系(部),开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服装设计等26个专业,现有学生13000多人。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岳人社发〔2013〕124号等文件精神及学院办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以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依据,优先引进紧缺人才;
3.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门户网、岳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至2016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岳阳市学院路)。
3.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简历一份、照片三张,到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楼306室)现场报名。
4.报名考试费:120元。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门户网公示,请应聘人员关注。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低于1:3的比例且属学院紧缺专业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决定是否开考。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点设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笔试及试教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将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
(1)笔试
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知识及教育心理学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2)试教
主要考核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水平以及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音乐、美术、舞蹈、体育专业的考生加试技能考核。试教与技能考核分值均为100分,试教占60%,技能考核占40%。其它专业的考生只试教,试教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
(五)综合评价,定录聘人选
1.成绩排名。按专业根据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公示。音乐、美术、舞蹈、体育专业考生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分数较高者排前。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现象时,以试教成绩较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3.考核。所有拟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组织人事处送交本人的人事档案。原在外校工作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统一考核。
(六)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四、招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2.严格遵循回避制度。凡是与参选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环节的任何事务性工作;
3.所有应聘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包老师
地址:岳阳市学院路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联系电话:0730-8675208、8675277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