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全省统一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2012年2月25日我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下午14:00-16:00教育心理学考试。
3、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12月17日;现场确认时间:12月21日-12月23日。考生登录南京自考成招信息网http://www.njzk.net,在网上填报自然信息、报考课程、上传照片,还必须在现场确认期间到所选确认点核查身份证件、交费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4、全市设4个报名确认点:玄武区自考办(青石街24号)、建邺区招考办(水西门大街76号)、下关区招考办(公共路12号)、雨花台区招考办(雨花东路47号)。报名确认点即为考区,请考生就近选择。
5、确认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核验身份并交费,报考费32元/门。
6、《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中学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小学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1版。
7、3月2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成绩查询电话:16883855。合格证书领取时间:3月30日。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8、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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