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
3.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机电、文秘专业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职业学校对口升学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职业学校机电、文秘专业的在被聘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无条件解聘);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县内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及在本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