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充实学院师资力量,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泰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泰人社发〔2016〕48号)精神,经核准,泰州技师学院决定面向市外引进部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技师学院为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人数等要求详见泰州技师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技师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技师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6日18:30。
(2)报名时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1403121850@qq.com:①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④2016届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⑤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⑥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3)报名者可登录泰州技师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泰州技师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本市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为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试讲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2016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经备案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技师学院、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23-82105297高斌,82107988卿蓉,86606089 王文捷。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06512。
六、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泰州技师学院
2016年5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