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天津市武清区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6日至199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三)热衷公安保卫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具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为:
1、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制表等;
2、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承担夜间巡逻防控及社区警务辅助管理等工作任务;
3、视力良好,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5.0(1.0)以上;
4、退役军人或武警战士优先,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六)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