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2016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聘网(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1日8:30至2016年5月25日17:00。
4、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2016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证件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3篇以内科研论文代表作(至少要求一篇,不限学历的岗位不做要求)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招聘邮箱:shmaorsc@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5月21日14:30至2016年5月26日12:00。
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时间2016年5月27日8:30至2016年5月28日8:30。
5、要求
(1)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证件证书者不得参加报名。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报考,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全部所需的证件证书原件。
(3)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笔试
1、笔试暂定为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职业教育、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相关内容等。
3、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60%,申论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2016年5月31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2016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6月2日(下午2:30—5:00)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电话:0731-89768413)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ncpu.com/)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3篇以内科研论文代表作(至少要求一篇,不限学历的岗位不做要求)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面试、试教(实操)组成,部分岗位由面试、试教、实操组成。
3、考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考核办法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cshrss.gov.cn/)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ncpu.com/)公布。
4、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1、考核成绩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考核的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学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实地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
2、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资格终审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十三、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cshrss.gov.cn/)和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hncpu.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四、其他
1、报名咨询电话0731—8976841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监督电话:
0731-89768439(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4907996(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