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海陵区环境监管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预收500元,多退少补),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到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南路628号)公务员管理科(北楼的三楼)领取体检通知单。联系电话:86228791。
按照《泰州市海陵区环境监管执法大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相关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所签)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未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等未就业证明,其他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和以下任一证明: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http://rsj.tzhl.gov.cn/art/2016/5/16/art_5663_331272.html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