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我市定于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组织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通知领取时间:5月18-19日;
2.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现场填写相关表格;
3.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4.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的,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一并提供。
5.缴纳体检、交通、餐饮等费用。
体检通知取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北海路8号,市人防大楼17楼1719房间,89561719)。
如有自愿放弃体检的,请及时告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以便按规定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
中共东台市委组织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体 检 须知
(2016年5月)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需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认真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三页内容(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5.体检前几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眼睛近视的考生,请自备眼镜,做好矫正视力检测准备。
7.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考生需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