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沅江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我市拟赴省内相关高校现场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见《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985、211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湖南科技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3.沅江市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供:
①《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
②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三张1寸近期彩照。
3.本科考生学历证书上未注明“师范”二字或所学专业名称未含“教育”二字的,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①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科目,且有相应成绩);
②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了专业为“师范”);
③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所在大学公章或档案提供部门公章。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科目,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紧缺学科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到1:2),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15分钟)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参照现行高中相应岗位学科教材,详见《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面试使用教材》(附件三)。
(三)签约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2.拟聘人员选择学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统一印制的《三方协议书》)。
3.拟聘人员放弃签约的,可按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政审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体检、政审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6个月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沅江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五、报名、面试、签约时间及地点
说明:公布考生成绩时间及签约时间根据报考人数多少,可现场作适当微调。
六、纪律监督
本次现场招聘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的违纪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7)2721545(沅江市纪委)
七、招聘公告于5月17日在沅江信息网、沅江教育信息网发布。
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7日
附件二: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待更新)
附件三:沅江市2016年赴高校招聘教师面试使用教材(待更新)